新闻中心 分类>>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进入倒计时!

2024-06-30 14:38:11
浏览次数:
返回列表

  《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进入倒计时!为做好《条例》宣贯工作,增强广大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文明意识、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8月22日,南宁市公安局支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南宁市综合执法局和南宁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开展了

  现场活动内容丰富,既有图文并茂的宣传展板、手册折页,又有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面对面答复咨询,还有好玩有趣的交通安全有奖互动,以及主动上门服务的“流动车管车”,真正寓教于乐,激发群众参与,并同步进行网络直播,让《条例》走进千家万户。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对生产、销售、维修、注册登记、道路通行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定义,禁止非法改装和加装行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废弃铅蓄电池回收处理的管理,细化注册登记各项程序,明确旧标电动自行车使用期,细化道路通行的规则,规范停放、充电与消防安全管理等等。

  《条例》为南宁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不仅对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火灾事故6t体育下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对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提高城市的软实力和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第二十六条倡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本条例施行前已注册登记取得号牌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乘坐人处二十元罚款。

  大、小绿牌,是指2019年《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实行前南宁市注册登记的两种电动自行车号牌。

  本次活动鸣谢单位:广西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平安产险广西分公司、广西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公司、利友骑士用品批发公司、南宁市好运头盔批发商行、广西贵港市华悦电动车配件有限公司。

搜索